目前分類:遊戲.點名 (9)
- Apr 18 Fri 2008 01:42
2年半後的100問
- Mar 21 Fri 2008 02:46
又被點名
點名規則:
被點到名字的要在自己的Blog寫下自己的答案,
然後丟掉一個你最不喜歡的問題再加上一個你的問題,仍然組成20個問題。
傳給其他8個人,列出其他8個需要回答問題的人的名字,
還要到這8個人的Blog裏留言通知對方→你被點名了…
被點到名字的要在自己的Blog寫下自己的答案,
然後丟掉一個你最不喜歡的問題再加上一個你的問題,仍然組成20個問題。
傳給其他8個人,列出其他8個需要回答問題的人的名字,
還要到這8個人的Blog裏留言通知對方→你被點名了…
- Feb 12 Mon 2007 07:32
兔子、鑰匙、橋、自己
- Nov 07 Mon 2005 21:56
你說這份問答心機重不重?
- Oct 19 Wed 2005 02:41
擇伴侶的8個條件
- Aug 28 Sun 2005 00:10
原來怪癖這麼難想啊...